2012年2月15日 星期三

燈籠電池「龍」回收 環保過元宵

公司
元宵節應景燈籠越來越多樣化,這些應景燈籠的聲光特效,多是利用「電池」提供電力驅動,為避免含汞量超標或未標示電池流佈於市面,台中市環保局春節前後抽查20處製造、販賣業,共稽查323件,都符合法令規定。環保局特別提醒大家熱閙元宵過後,別忘了廢電池要回收!

公司 環保局長劉邦裕表示,抽查小北百貨及楓康超市等13處販售燈籠,皆未提供指定電池給消費者,而抽查市府、機關團體及民間企業順應節慶製作元宵燈籠送給民眾的樣品,也發現近年燈籠附贈電池的型態也漸從筒型電池改為非屬指定電池的鈕扣型電池,並配合環保政策標示「廢電池請回收」,另抽查燈籠製造業7家,4家製作廟會燈籠者未附贈電池外,餘3家使用筒型電池者皆依法令規定標示

公司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自95年公告「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法令,明確規範指定電池種類、含汞量應低於5ppm、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文字及中央主管機關確認文件字號,此外,乾電池裝配於物品中,隨之販售、贈送或促銷予消費者,應於個包裝、標籤或說明書,標示回收標誌及「廢電池請回收」,違反者,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6~30萬元罰鍰。

公司 劉邦裕呼籲,各機關團體、民間企業及民眾選購燈籠時應使用不含汞且具有回收標誌的乾電池,使用後的廢乾電池貯存應遠離水源及避免濕氣,以防酸液滲漏,使用之物品如內含乾電池,丟掉前一定要將電池拔下來做回收。

公司 另外,廢乾電池亦可交由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設有廢電池回收筒的地點回收及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另臺中市燈會現場亦設有廢乾電池回收筒可供民眾回收。公司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